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5)的通知
(粤府〔2009〕42号)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
为推进广东省与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共同在广东构建国家科技创新的新高地,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5)
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突出的带动作用和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广东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为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共同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近年来省院合作的进展与成效
广东省与中科院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1997年,双方开始共同建设中科院广州分院系统。2001年,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协议书》。近年来,双方紧紧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共建了中科院华南植物园、中科院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一批重要的创新平台;与东莞、肇庆、佛山等8个市共建了22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和联合研发单元,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项目,对提升广东相关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院共建已经成为广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力量。
二、新时期省院全面战略合作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当全国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排头兵为目标,以“企业满意、政府满意、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关系广东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科技领域、关系珠江三角洲现代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及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将中科院创新资源与广东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新高地,并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