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四川汶川8.0级地震一周年纪念日,也是国家确定的首个“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各界群众防震减灾和紧急避险意识,提高各级组织应对地震突发灾害事件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31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并在5月12日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举行地震应急演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各镇(乡)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开展〈防震减灾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的通知》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实施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月活动(4月20日至5月20日)。要采取开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专栏、举办专题讲座与展览、张贴标语挂图等形式,面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干部职工和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要充分发挥镇(乡)、村(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刊播公益广告、播放防震减灾教育片、印发科普读物、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真正做到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集市、进清真寺,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理解、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活动月期间,全市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走上街头,以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的职能职责为主题,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自救互救和科普知识宣传;各级组织都要悬挂防震减灾宣传横幅;各级新闻媒体都要集中播放防震减灾宣传片,努力掀起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高潮。
二、广泛开展地震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