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火。清理枯草杂草,干枝树叶,绿地内不堆积易燃物,火灾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城市园林绿地内无重大火灾发生。
8、设施改造与维护。微喷在每年2月20日前全部启动使用,不能闲置;12月15日以后微喷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喷头全部回收妥善保存,来年2月15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把绿化区内伸出地面的所有供水阀门改造成标准阀门井,确保2009年10月底完工,改造期间原阀门不废,不得影响正常浇水。其他各类园林机械设备(剪草机、割灌机、绿篱机、油锯)和供水设施(洒水车、管网、喷头、消防水带、机动水泵)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完好无缺,确保正常使用。
二、绿化管理责任五定
(一)责任区
划分4个绿化管理责任区18个管理点,绿化总面积10167.73亩,其中水域3326.23亩、草坪5889.1亩、灌木743.9亩、乔木537708株。1号责任区为旧城区街道、广场和新区已移交的绿地7个管理点,其中水域14.4亩、草坪2723.8亩、灌木169.12亩、乔木315467株;2号责任区为平安大道、迎宾大道、怀远路、环城东路4个管理点,其中草坪331亩、灌木403亩、乔木94588株;3号责任区为彩虹大道、环城西路、应理路3个管理点,其中草坪330.3亩、灌木171.7亩、乔木38007株;4号责任区为行政广场、景观水道、香山公园、黄河湿地公园4个管理点,其中水域3311.83亩、草坪2504亩、乔木89646株。
(二)责任人
城市绿地管理负责人是市建设局局长和分管局长,责任人是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所长赵炳学。责任区责任人分别是:1号责任区责任人为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绿化队队长陈淑瑾;2号责任区责任人为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副所长倪德新;3号责任区责任人为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副所长雍福祯;4号责任区责任人为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副所长胡学智。
责任区管理点责任人:
1号责任区
(1)五环广场、人民广场、文化广场、美利广场、红太阳广场、高庙公园,面积146亩。
责任人:王进虎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广场管理中心主任
(2)鼓楼东街、文萃路、长城路、怀远路、鼓楼西街、应理路、环城路、南苑路,面积71.6亩。
责任人:支文军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绿化养护科副科长
(3)鼓楼西街、南苑路、应理路、环城路、鼓楼南街、雍楼步行街,面积82.4亩。
责任人:魏秀茹 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绿化养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