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关村土地收储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关村土地收储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四月五日
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关村土地收储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改造蔡桥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沙坡头区土地收储步伐,切实做好征地范围内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特制定本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拆迁期限
2009年4月8日-4月28日。
二、拆迁范围
蔡桥路以东、南苑路以南、黄湾新村以西、沙坡头大道以北。经现场勘查,涉及拆迁户数155户,宅基地使用面积4.3万平方米,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建物均属拆迁对象。
三、拆迁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4月8日-4月9日)。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二)拆迁实施阶段(2009年4月10日-4月28日)。组织人员对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按期依法全部拆迁完毕。
(三)拆除清运阶段(2009年4月18日-4月28日)。在拆迁实施的同时,组织人力、车辆对已拆迁建筑物、构筑物遗留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品和多余的土方全部清理拉运。
四、政策依据
(一)建设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二)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四)中卫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五)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度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基准价格的通知》。
(六)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城区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拆迁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