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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会同摸底调查情况,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三楼综合业务处,联系电话:4686811)。
  (二)各社区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内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此项整治工作将列入市级目标和“亚心之都”杯考核。各区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附件
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及
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名单

  一、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
  (一)天山区
  2006年27个:和平北路社区、南大街社区、广场社区、天山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建设西路社区、日光社区、建国北社区、建国南社区、康泰社区、国际城社区、百信花园社区、建国南路南社区、宏大社区、天福花园社区、青年路东社区、光明路北社区、建工大院社区、广电社区、昌乐园社区、月光社区、碱泉中社区、羊毛湖社区、新疆大学社区、晨光社区、龙泉社区、天池社区。
  2007年26个:延安社区、领馆社区、方园社区、翠南社区、幸福路社区、幸福集社区、四道巷社区、领馆南社区、东后北社区、五星路社区、西后街社区、东后南社区、光华路社区、三山社区、五桥社区、南公园社区、三桥社区、西河街北社区、民主西社区、红旗路社区、五星路东社区、五星西社区、中山路社区、健康路社区、青年路社区、文化路社区。
  2008年27个:北园春城社区、四桥社区、春风巷社区、团结西路社区、人民路社区、西河坝社区、西河街社区、团结东社区、盐化社区、东湾社区、北三巷社区、中环路北社区、前进东社区、东风路社区、前进西路社区、碱泉东社区、翠北社区、向阳社区、天府社区、新民路西社区、新民路东社区、南梁社区、三屯碑社区、瓷厂社区、育才巷社区、福寿巷社区、皇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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