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作为此次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将改善社区环境卫生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会同摸底调查情况,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市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三楼综合业务处,联系电话:4686811)。
(二)各社区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显著。
(三)各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全力解决好社区居民院落及住宅楼道走廊内灯不亮、卫生差、乱堆放、门窗破、墙面及踏步破损等设施改造费用问题,逐步完善社区居民院落公共基础设施。
(四)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广大居民从周边环境、楼道院落卫生做起,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此项整治工作将列入市级目标和“亚心之都”杯考核。各区创建宜居社区领导小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附件
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及
2009年拟创建的45个宜居社区名单
一、2006年-2008年已创建的306个宜居社区
(一)天山区
2006年27个:和平北路社区、南大街社区、广场社区、天山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建设西路社区、日光社区、建国北社区、建国南社区、康泰社区、国际城社区、百信花园社区、建国南路南社区、宏大社区、天福花园社区、青年路东社区、光明路北社区、建工大院社区、广电社区、昌乐园社区、月光社区、碱泉中社区、羊毛湖社区、新疆大学社区、晨光社区、龙泉社区、天池社区。
2007年26个:延安社区、领馆社区、方园社区、翠南社区、幸福路社区、幸福集社区、四道巷社区、领馆南社区、东后北社区、五星路社区、西后街社区、东后南社区、光华路社区、三山社区、五桥社区、南公园社区、三桥社区、西河街北社区、民主西社区、红旗路社区、五星路东社区、五星西社区、中山路社区、健康路社区、青年路社区、文化路社区。
2008年27个:北园春城社区、四桥社区、春风巷社区、团结西路社区、人民路社区、西河坝社区、西河街社区、团结东社区、盐化社区、东湾社区、北三巷社区、中环路北社区、前进东社区、东风路社区、前进西路社区、碱泉东社区、翠北社区、向阳社区、天府社区、新民路西社区、新民路东社区、南梁社区、三屯碑社区、瓷厂社区、育才巷社区、福寿巷社区、皇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