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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路片区(温州大厦、水务宾馆、市商业银行科技大厦、富丽华大酒店、伊利大酒店、博尔塔拉大酒店、火车头外贸商场、伊力特大酒店);
  红山转盘片区(兵团供销大厦、天安名门大楼、友好百盛大楼);
  黄河路片区(赛里木酒店、自治区公安厅大楼、七一酱园、中国联通大楼、自治区中医院大楼、福兰德假日酒店);
  河滩快速路以东-人民路-人民广场片区(聚天大厦、红山新世纪、汇丰大厦、宝亨大厦、金谷大酒店、万国大厦、丹璐时尚广场、旺德福大酒店、君泰大厦、鸿鑫酒店、自治区药检所、天百商场、自治区党委、建设厅(万年101大厦)、海德酒店、中国银行大楼、汇嘉时代、大西门鞋城、天山商场、天百名店、自治区农行、中泉广场、柏青大厦、合信大楼、兴业大厦、工行大厦、农发行大厦、融都大厦、自治区工商局、酒花大厦、南门新华书店、通宝大厦、人行大厦、汇源酒店、东亚银行、新融大厦、华夏银行、新疆人寿保险大楼)。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管理局。配合单位: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7)环红山区域高层建筑夜景亮化工作。此区域包括37栋高层建筑物,主要分布在红山南侧河滩路东侧、友好路、红山南侧到河滩路西侧等区域。
  红山南侧河滩路东侧片区(华瑞大厦、五星大厦、创天房产群楼2栋、广汇房产、华晨房产、工商银行大楼、教育大厦、祥和大厦、晨报大厦、市卫生局大楼、电业局住宅楼、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人大住宅楼、七彩楼、自治区人寿保险裙楼2栋、光明大厦);
  友好路片区(石河子大厦、天隆大厦、银都大酒店、香江丽华酒店、广源大厦、明园大酒店、喜来登酒店、昊泰裙楼3栋、宏远大厦、巴州大酒店);
  红山南侧到河滩路西侧片区(公园北街商住楼、新疆日报社公寓、红山体育馆、新疆日报社高层、国贸大厦、友好百盛、台商大厦、红十月餐饮广场、邮政大楼、银星酒店、天安明门大楼)。
  牵头单位:市政市容管理局。配合单位:天山区、沙依巴克区。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
  各牵头单位制定所承担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动员安排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8月)。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先由建筑物的业主自行粉刷、清洗、油饰、清理后再进行统一集中整治,克服整治难点,加快整治进程、取得整治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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