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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9]15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首府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进行综合整治,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广泛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为载体,大力实施以“净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位档次,打造首府新形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建国60周年。
  二、目标原则
  整治工作要以改善城市建筑物立面形象和街道景观为起点,努力提高全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水平,采取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施工的方式,全力营造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立面景观。在工作中要坚持美观、安全、经济、节能、环保的原则;坚持注重景观效果和质量安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高效的生活环境原则;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要以现代科学设计为引领,结合自然和历史文化,体现建筑风格先进性和多样性,同时要与周边环境和美化、绿化、亮化相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景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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