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
10.妇幼卫生。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落实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预防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实施项目管理,抓好孕产妇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妇联
11.慢性病干预。按照市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等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
12.职业相关疾病防治。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培训,做好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和健康培训工作。2009年,健康体检率、职工健康建档率达到60%,2010年达到75%,2011年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安监局
13.心理干预。针对不同年龄、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环境,聘请市精神卫生防病机构人员,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实施早期干预策略,消除焦虑、抑郁、悲伤、恐惧、恼怒和成瘾等异常心理行为,引导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局
(三)深入开展健康饮食安全活动
14.放心饮水。搞好水源地、水厂、二次供水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质量检测。2009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建档率达到60%,2010年达到70%,2011年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爱卫办
15.食品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活动,完善农产品源头的安全监管,加强畜禽产品、水产品源头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蔬菜、水果、肉蛋奶、饮品、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测,倡导食用绿色食品。对全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等级管理,提高卫生优良率,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16.合理膳食。倡导少盐少油饮食,倡导食用低钠盐、植物油。倡导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对盐油实行总量控制、总量递减。倡导适量饮酒不过量,文明饮酒不劝酒,提高广大群众的自觉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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