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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黑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4.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负责重点水利水电工程、油电气输送工程、大型公路桥梁、重要商场道路路段、银行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的部门与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形成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识别、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整合现有应急信息资源,规范各级各类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标准,及时、准确披露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提高综合应急指挥能力。
  1.推进各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市电子政务中心等政府办公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采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实现市级与县级、县级与同级以及乡(镇)级主要部门之间互通互联,满足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要求。2009年完成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2010年启动市级、县级应急平台的应急指挥场所和基础支撑系统建设,初步完成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视频会议和指挥协调等功能要求。2012年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逐步推进应急接警服务平台整合。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依托各部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拓展功能,建立完善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传输与共享,应急指挥决策支持,指挥指令的上传与下达,并与政府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依托民政、气象、水利和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根据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的需要,分级建设集成灾情信息管理、救助决策支持、救助指挥调度等功能的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的市、县、乡三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整合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及煤矿瓦斯监控、消防、铁路、民航、水上搜救、建设、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等专业信息系统和通信基础设施等资源,建设重点产煤区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各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
  加强市、县、乡三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动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完善应急决策指挥体系。
  进一步完善全市信访、物价、粮食、能源等业务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加快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的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加强市直部门、重点市县及旅游景区的反恐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三)应急队伍建设
  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1.强化公安、武警和军队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突出公安消防部队中坚力量作用,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综合救援”的要求,全面加强消防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加强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市建立特勤大队,各地成立特勤班。加强公安交巡警、特警队伍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整合现有警力,进一步充实人员。建立我市驻军、武警、民兵的应急联动机制,依托预备役组建抗洪抢险分队、森林扑火分队,充分发挥驻我市部队在应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对现有专业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推进以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森林防火、水上搜救、铁路救援、医疗救护、建筑抢险、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地震抢险等为核心的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救援基地、地震灾害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依托黑河一五一煤矿救护队,建立完善我市骨干专业救援队伍,承担全市煤矿与非煤矿山的应急救援任务。依托武警森林部队和森林防火专业队伍,组建黑河市应急远征扑火队,作为全市应急调动、实施跨区救援的专业扑火力量。完善水上搜救力量布局,补充更新救援设备,依托航运救捞站建立水路交通应急救援基地,在黑龙江干线上组建黑河救助站点,初步形成辐射全市的水上应急救援网络体系。设立铁路行车事故区域救援队伍,提高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重点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建设,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林业、水利电力、电信、交通、运输、金融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高危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应急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按地域共建各类专兼职应急队伍,抓好各地消防队、矿山救护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铁路行车事故救援队、港口码头救援队、防汛抢险队、城市水电气抢修队等队伍建设,发挥这些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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