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类:到2010年,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80%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及时率达到100%。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到位率达到100%;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0%,重点区域达到90%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各类事故大幅减少。
--社会安全事件类:到2010年,初步建成社会治安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矛盾排查调处、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基本能够应对因能源供应紧张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能够得到迅速有效处置。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进一步加强各类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全面调查各类风险隐患,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增加监测点密度,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1.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充分发挥部门和专业技术队伍作用,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工作,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搞好气象、地质等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全面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普查和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市、县、乡和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监测,建立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档案库。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发病率较高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进行危险因素分析,评估危害。完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
2.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在扩充和完善现有水文、气象、地震、地质和环境等监测站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健全卫星遥感雷达灾害监测系统,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整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系统。
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加强对雨情等监测。进一步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网和高空气象探测系统,提高对雷电、暴雨(雪)、局地大风、冰雹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加快汛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设施,建成全市工情、水情数据库。重点推进黑河市旱情监测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地震预警建设。
选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集成黑河市地质灾害数据信息和各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信息,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库,通过适时监测和宏观巡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
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卫星监测系统,合理布局和改造地面了望设施,增强地面了望和巡护能力,逐步构建卫星监测、空中巡护、高山了望、地面巡护“四位一体”的火情监测体系,减少火情监测盲区,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频率。
结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如期完成煤矿瓦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先期完成对煤矿瓦斯、部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在全市所有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社会单位的消防动态监控能力。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继续推进并全面完成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建设。健全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依托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完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完善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