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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三项指标督查制度和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督查活动主要采取实地查看为主、书面汇报为辅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采用暗访方式。

  五、督查时间

  督查组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督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2009年2月下旬到3月下旬进行,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县(区)、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推进分解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为2009年6月中旬到7月初,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各县(区)、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阶段为2009年9月中旬到10月初,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各县(区)、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阶段为2009年12月中旬,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县(区)、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对未按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责任人做出评价,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具体日期和行程由各小组与相关县(区)、管委会和部门衔接确定,各县(区)、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和安排。

  六、督查分工及督查组组成

  (一)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12项重要任务和我市信贷投放增量375亿元任务,分别由对应的各相关责任部门来开展监督检查。

  (二)我市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0亿元任务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检查,由对应的督查组来开展监督检查。

  (三)督查工作由9个工作组和1个综合组承担,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分管领导:刘长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组  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事局局长

       市物价局局长

       市法制办主任

       市国资委主任

  联 络 员:魏喜进  市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科科长

  督查区域: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国资委。

  第二组

  分管领导:肖莺子  市委常委、副市长

  组  长: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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