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南府办〔2009〕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
现将《南宁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本级政府、本部门值班工作制度。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宁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试行)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试行)》,结合南宁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值班工作要遵循反应迅速、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安全保密、优质服务的原则。
二、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值班室承担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日常值班、值守应急、有关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办理各级、各部门、单位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及时掌握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协助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信息收集、报告、跟踪、研判,及时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保证市人民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工作联系的其他相关单位联络畅通;负责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接听电话和接收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传来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二)接收和处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市内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报告。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按照领导指示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