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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的决定》(南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把我市创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和加快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规划的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健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五大体系”,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城市充满创业活力,社会形成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鼓励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力争用2年时间,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管理服务和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新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局面。2009至2010年,我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要实现“六个一”:

  一是树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新增40个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0个;建设24个创业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

  二是培育一批创业实体。新增私营企业6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35000户,企业(个体户)存活率(存续一年以上)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新增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30家,规模以上返乡创业经济实体1000家,带动农民就地就业10万人以上。

  四是培训一批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0000人,培训后自谋职业或创业成功率50%以上,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活动的人数达到60%,毕业生当年创业人数达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个创业项目库。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采集开发5000个的创业项目。

  六是组建一支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依托市、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平台,组织一支200人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

  在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摆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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