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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渝府〔2009〕67号)


市国资委:

  你委《关于组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渝国资文〔2009〕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开投公司)更名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成建制划转给重庆交通开投集团,作为全资子公司管理。

  二、原则同意重庆交通开投集团组建方案。

  三、重庆交通开投集团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由你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重庆交通开投集团注册资本暂定为31.04亿元(其中,市开投公司现注册资本20.81亿元,计入市开投公司资本公积中的财政性资金转增资本10.23亿元)。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划入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后,注册资本再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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