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合建质安[2009]39号)
各县、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含三县、三个开发区)在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方面
1、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情况。
2、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二)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1、贯彻落实《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