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3.继续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督促现役火电机组按计划建设脱硫设施,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的脱硫设施必须按计划在2009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进一步加大其他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继续通过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焦炭、钢铁、铁合金、洗煤、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污染物少排放或零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度。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化工、造纸、食品、酿造、电力、钢铁、建材、焦炭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95号)确定的淘汰计划,2009年2月底前完成2008年淘汰任务统计工作,2009年2月底前确定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和时间进度表,2009年10月底前确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和时间进度表,经市人民政府审定,上报省淘汰落后生产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2009年底前关停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通过上大压小)和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3#烧结机。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污染监督管理。
1.全面建设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网络。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按要求完成污水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同时,建设中央控制系统,确保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核查的有关要求。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和建设中央控制系统。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2.加强污水处理项目信息调度工作。及时掌握、调度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所有污水处理项目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运行、建设情况,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在建和运行项目必须于每月10日前填报上月建设和运行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强化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的监管。加大对火电机组新建脱硫工程建设进度和已建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力度,确保烟气在线监控系统与脱硫设施同步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加大对火电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