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1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六盘水市200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并结合当前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现将2009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安排如下:
一、2009年全市财政税收任务
(一)全市财政总收入736,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9.88%,其中市级191,080万元,六枝特区32,899万元,盘县334,020万元,水城县75,650万元,钟山区102,544万元。
(二)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50,688万元,比上年增长18.02%,其中市级86,382万元,六枝特区18,615万元,盘县144,469万元,水城县40,571万元,钟山区60,651万元。
(三)分部门任务
1.国税部门。全市增值税、消费税458,130万元(含水钢增值税退税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31%,其中市级127,780万元,六枝特区16,800万元,盘县223,000万元,水城县41,270万元,钟山区49,280万元。入市、县级库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安排4,630万元,比上年增长4.02%,其中市级500万元,六枝特区200万元,盘县2,300万元,水城县730万元,钟山区900万元。
2.地税部门。市、县级收入210,473万元,比上年增长25.07%,其中市级45,700万元,六枝特区11,239万元,盘县86,370万元,水城县24,300万元,钟山区42,864万元。
3.财政部门。全市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安排67,960万元,比上年下降1.11%,其中市级22,100万元,六枝特区4,660万元,盘县22,350万元,水城县9,350万元,钟山区9,50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及时将财税收入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并抓好落实。
(二)切实做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改革的实施准备工作,增强对收入形势的预判能力和科学决断能力,解决好组织收入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收入调度与分析,深入了解经济及财税运行情况,完善协税护税措施。
(三)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财政税收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征管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税收征管,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税收稽查,以查促管,防止税收流失。强化税法宣传,改善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