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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10)(发布日期:2010年4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22日)废止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50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六盘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六盘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地质灾害,提高灾害发生时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六盘水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险情出现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为做好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险情出现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六盘水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市长
  水城军分区司令员
  成员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盘县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钟山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交通局、水城公路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地方电力局、六盘水供电局、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煤炭局、市乡企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无线电管理分局、中国电信六盘水分公司、中国移动六盘水分公司、中国联通六盘水分公司、六盘水车务段、六盘水工务段、六盘水电务段、水城汽车运输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六盘水分公司、一一三地质大队、贵州省环境监测院六盘水分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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