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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六、各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政府、本部门的学法制度。

  七、本制度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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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09年度江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时间

内容

承办单位

一、个人自学计划

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消防局

5月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市信访局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安监局

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市妇联

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市农业局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法制局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市中级人民院

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劳动保障局

二、专题讲座计划

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市消防局

7月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市信访局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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