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渝府发[2009]4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已经2009年3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制订本年度立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庆发展的“314”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创建法治政府、完善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三大战略目标和全市工作重点,结合“五个重庆”建设实际,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突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对外开放、注重民生安全、加强城市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等立法重点,深入调查研究,严格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质量,引导、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项目安排
市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共确定立法项目156件,其中审议项目28件(地方性法规11件,政府规章17件);预备项目18件(地方性法规8件,政府规章10件);调研项目110件(地方性法规52件,政府规章58件)。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1.审议项目(11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 市规划局 |
2 |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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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条例 | 市发展改革委 |
4 | 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 市科委 |
5 | 重庆市市政设施条例 | 市市政委 |
6 | 重庆市电力保护条例
| 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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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庆市水文条例 | 市水利局 |
8 |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 理条例
| 市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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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庆市消防条例(修订) | 市公安局 |
10 | 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 | 市公安局 |
11 | 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 | 市教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