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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骨科医院新大楼特需病房床位费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骨科医院新大楼特需病房床位费的批复
(2009年5月15日 川价发〔2009〕95号)


四川省骨科医院:

  你院《四川省骨科医院申报新住院大楼特需病房床位费的报告》(川骨科〔2008〕45号)收悉。根据新大楼特需病房的配置情况,经研究,现将你院新大楼特需病房住院床位费批复如下:

  一、住院床位服务价格:

  1、单人间套间 300元/日;

  2、单人间 150元/日;

  3、双人间 100元/床·日。

  二、特需病房护理费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提高一倍,其他费用与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一致。

  三、单人间套间、单人间、双人间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供病人自愿选择,其费用不得纳入公费、社保、医保、大病统筹等报销。

  四、你院要采取有力措施兼顾好特需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既要使特需医疗服务物有所值,又要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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