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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示范基地的运作经营模式。示范基地实行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经营的运作管理模式。其中,核心区土地由政府划拨给建设管理经营承担单位使用,由建设管理经营单位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核心区经营分公益性和市场运作两部分:

  1.公益性部分。示范基地核心区坚持示范、效益并举,示范为先。由创新中心负责对基地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是利用好现有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的“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农业部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区蔬菜集约化育苗建设项目”的作用,加快南亚热带名优稀蔬菜、花卉、果树、珍贵树种等新品种引进繁育,跟踪引进国内外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其次是充分发挥现有的“华南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的作用,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新技术引进消化、集成创新,形成主导技术产品,如优质动植物种子种苗、生物药、生物肥(饲料)等,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与新型农民培训、农业科普工作,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产品。

  2.市场运作部分。以规划带动招商,按核心区产业功能布局招商选资,引进高素质企业或种养大户特别是引入台湾农业企业和创业农民进行经营。经营者须服从示范基地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指导,承担大田科研示范项目,发展高效农业,生产高端农产品(优质高值蔬菜、水果、花卉、水产品等),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引进优质旅游企业,开发农业旅游产品,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农业。经营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缴交适当的土地使用费。

  3.经营收益处置。示范基地核心区经营收益,一方面用作示范基地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经费;另一方面用作扩大良种良法引进、开展科研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实施经费。

  三、示范基地建设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

  (一)建设投资规模。示范基地核心区计划总投资6860万元,其中土地回收200万元,土建工程6231万元,仪器设备429万元(投资明细详见附件)。

  (二)资金筹措。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市本级财政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视财力状况适当安排建设资金,每年安排一定的支农资金作为项目配套和管理经费。二是在市本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田基本建设留成部分安排一定建设资金。三是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筹集农业、科技项目资金。四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筹措产业开发资金。五是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争取科研成果转化和科研经费投入。

  四、示范基地核心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

  按照 “路相通、渠相连、田成方、林成网”的高效农业园区要求,抓好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

  (一)加固扩容小山塘3座,总库容20万立方米;整治河涌,筑堤清淤,建成主灌渠3.5千米,分级筑坝蓄水。

  (二)建成路渠及生态景观相结合主干路3.5千米。

  (三)配套完善农电电网,建设500千瓦农电变电站一座。

  (四)建设标准农田1400亩,其中回填鱼塘800亩;建设现代化标准鱼塘400亩;更新改造林地200亩,建立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品种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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