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减少电梯使用。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低楼层电梯停开,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30%以上。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灯,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灯。(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配合)
(六)推广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和节能灯、节水器具、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必须强制采购的办公设备,实行强制采购。建立节能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各级经贸、财政、工商、质监部门牵头负责)
(七)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改正,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可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物价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行政机关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购买使用,办公用品尽量重复使用,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用品。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等的印制标准和数量,减少会议经费支出。继续推进餐饮酒店节能减排行动,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过度包装问题,提倡居民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牵头,市经贸、财政、物价、旅游、工商、质监部门配合)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人员一律着便装出席公务活动。(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积极引导居民培养自觉节能的生活习性,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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