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剂、制品、疫苗、医疗器械等品种的重点整治;严格实行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区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必须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及时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督查督办和回访;实行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倡导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守法经营意识;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印发的《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确保农村消费安全,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促进农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要继续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查禁不合格产品;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建立企业档案数据库;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在农资购销中的作用。
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农牧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一)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