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2009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兰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9年是克服金融危机影响、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十一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重民生、促和谐”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围绕优化环境、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服务增长,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扩大整治成效,促进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持续进一步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要充分认识《
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网点为重点区域,切实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进出口、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响应程序,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
抓好食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市场准入等制度;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健全不合格食品市场退出制度;加强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原料索证索票验收制度,加大对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的查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