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9年郑州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粮食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2009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市两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级政府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要在监察、审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