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和贷款利息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全市选择4家(新郑市1家、荥阳市1家、金水区1家、管城回族区1家)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主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省农发行营业部,中储粮郑州直属库等部门、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郑州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市级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我市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清仓查库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我市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普查。五是按照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六是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市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25日粮食库存统计报表,分解并下达到各县(市)、区。八是受理、核查举报,配合省级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辖市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