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环办[2009]3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环保部《实施办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及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制定监督检查措施;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
李 兵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吕文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歆昕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诗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清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定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国斌 副巡视员
文松青 副巡视员
(二)领导小组成员
李永福 办公室主任
李瑞勤 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刘义荣 科技标准处处长
程新华 污染控制处处长
周水华 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虚谷 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兰国桢 辐射环境管理处处长
徐 松 人事处处长
卢 梅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李 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肖伟旭 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朱津桥 总量办主任
高水生 省环保监察总队总队长
刘成付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