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衢政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各县(市、区)政府认真按照《衢州市2008年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做好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森林消防、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等农村公共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县(市、区)自查、各有关指挥部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龙游县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在2008年动物防疫、植物检疫防疫、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防汛防旱工作中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彰。
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龙游县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在2008年森林消防工作中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予以通报表彰。开化县因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森林火灾事故,不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