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④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的各种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⑤2008年度有发生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的,同时报送经税务机关加具意见(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格式见附件2)复印件;
  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企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详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gzds.org“注税管理”栏目内相关的名单通告)出具鉴证报告。
  ⑦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总机构,如果未提交鉴证报告的,必须附送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预缴税情况;
  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2)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包括:
  ①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目录清单(格式见附件1-2);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附表一至二(采用在服务大厅前台申报方式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还需同时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电子纳税申报表-B类,电子纳税申报表下载路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 .gzds.org“网上信息下载”-“市网报表下载”-“申报类报表”);
  ③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④2008年度有发生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的,同时报送经税务机关加具意见(章)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格式见附件2)复印件;
  ⑤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⑥未提交鉴证报告的,必须报送2008年度《收入明细表》(适用上年度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方式的纳税人,格式见附件3);或2008年度《成本费用明细表》(适用上年度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总额)方式的纳税人,格式见附件4)。
  ⑦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3) 申报方式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继续推行电子申报方式(包括盘报和网报方式),包括:查账征收企业、核定征收企业。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