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建稽〔2009〕13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做好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全省建设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见》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见
2009年,全省建设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2009年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建设中心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自2006年全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牢牢抓住“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一监管”等内容,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工作,深入查找行政管理与市场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力量予以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在建设领域仍然存在,而且手段更加隐蔽,方式更加多样。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紧密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以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全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国上下一心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援助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等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2009年全省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积极扎实予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