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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五)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按照更灵活、更宽松、更开放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税收、土地、融资等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外地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最大限度的扶持。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在优惠政策方面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认真落实“投资优惠卡”制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未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搞好项目服务。对企业新、扩、改项目,实行全天候、全过程服务。发改、环保、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从简从快做好立项、环评、选址、规划、用地、报建、工商登记等前期工作。对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项目如期开工。适时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强用地保障。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项目建设不在用地环节受到影响。制定出台《淮北市实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

  (六)加大帮扶力度,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落实有关帮扶政策。认真贯彻《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2009〕6号)精神,对困难企业实行“三缓四降两补贴”政策。对部分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报请上级批准可以适当延期缴纳。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酌情减免或予以缓交。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引导困难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做好停产、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三、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淮北市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各县区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服务企业年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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