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围绕落实政策、要素保障、减轻负担、金融服务、开拓市场、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地为各类企业搞好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形式,优化服务质量,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企业转危为机,借机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已经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省政府出台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和《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淮政〔2008〕67号)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条对照落到实处。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见效的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增值税转型政策和新
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国税、地税实行税务登记“两证合一”。加大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培植新增税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好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引导资金等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