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三政〔2009〕25号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三门峡”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社会防范火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无伤人、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渑池县、陕县政府和市财政局、安监局、教育局、商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促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