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征收率;落实好新
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资金争取力度。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的谋划和筹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4万亿国债资金及省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市及市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严格实行“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在项目建设中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惩。
(三)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足企生产要素需求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监测能力。完善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建立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加强信息引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市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