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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黑龙江专员办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驻黑龙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黑龙江专员办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财驻黑监[2009]4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黑龙江专员办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上给予配合和支持。

  附件:黑龙江专员办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意见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黑龙江专员办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
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8]5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信息收集,建立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全面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

  扩大内需项目和资金种类繁多,掌握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是做好中央财政监管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依据。要加强信息收集,建立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全面、准确、及时、快捷地了解项目进展和资金运行等基本情况以及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为科学地开展监管工作和加强监管分析奠定基础。通过与黑龙江省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项目立项情况,包括项目投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概算、建设期限、投资来源、中央投资情况、黑龙江省各级资金拨付情况等前期基本情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对企业巡查、听取地方财政部门报告、加强金融企业监管等形式,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财政投资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以及扩大内需作用发挥情况等,补充完善数据库。纵向按项目类型(如经济建设、教育、民生等)、投资大小分类,横向按照市县区域分类,形成内容丰富、数据翔实、科学直观的数据档案资料。注重发挥数据库的基础作用和参考作用,加强动态监管,通过分析数据资料,及时发现项目和资金运行中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从总体上、宏观上把握监管工作;通过分析数据资料,从中确定监管方向和监管重点,确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汇总掌握数据,掌握监管工作成果,加强与黑龙江省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信息沟通,互通有无,相互配合,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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