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
(三政〔200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的通知》(三政〔2007〕6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重大决策,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机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强化措施,确保实效,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重点抓好环城防护林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生态廊道网络体系、生态能源林建设工程,圆满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2009年全市营造林规模按《三门峡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任务的25%安排,主要包括生态林营造、森林抚育和改造以及林业产业工程。
1.生态林营造工程63.0397万亩。主要包括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村镇绿化工程。
2.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16.3297万亩。优先安排2008年经省级验收合格的生态能源林、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中的人工造林面积。
3.林业产业工程4.076万亩。主要包括《规划》确定任务的25%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任务0.956万亩。
(二)育苗。全市计划育苗2万亩,培育优质种苗782万株。
三、建设重点
2009年重点安排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适当安排林业产业工程、支撑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在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突出抓好连霍高速公路、209国道、310国道等重要通道两侧能源林示范工程、环城大环境绿化和城郊森林工程、村镇绿化工程。具体抓好连霍高速公路及209国道两侧的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工程,连霍高速公路及209国道两侧的水土保持林的补植补造及抚育工程,三门峡市城市周边防护林的补植补造及修枝抚育工程,各县(市、区)沿连霍高速公路、209国道两侧附近乡(镇)所在地的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特色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工程和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工程等六大市级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