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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审批退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3:
关于办理退付 年 月至 月增值税的请示

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深圳市财政局、**区财政局:
  我单位主要经营            。
  依据财税[2008]157号文件精神,本单位销售        属于增值税先征后退的范围。   年  月至 月,本单位增值税销售收入   元,应纳增值税  元,已缴增值税  元,其中:退税项目销售收入   元,应纳增值税  元,已缴增值税  元。我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保证提供的退税申报材料均真实、合法:
  一、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并已提供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原件查验。
  二、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并已提供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查验。
  三、  年 月至 月,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详细数据见《再生资源销售明细表》。
  四、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并已提供未受处罚申明。
  五、对退税项目和非退税项目分别核算销售额,详细数据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请计算表》。
  据此,我单位申请退付  年  月至  月增值税  元。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

  编号:                              金额单位:元(保留到分)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区财政局于   年      月   日收到本申请书,经初审,意见如下: 
收款国库(经收处): 
 附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  份缴款书编号国库收款日期金额据以退税文号应退税额      省( 市)   于
     (注“同意”或“不同意”字样及不同意的原因) 年   月   日收到本申请书,经审核,                     同意退付        元。
     
       
       
       
       
      经办人:
      单位领导:
      单位公章:
     退税金额合计:送(寄)出日期:
     经办人:                            单位领导:            (单位公章)(省          批复本申请的文件号是:                       )
      
合计*** ***  
 填制日期:                      送(寄)出日期:送(寄)日期: 
于  年  月  日收到省 (市)            的批复文件和返回的本申请书,于      年   月   日将“收入退还书”送达         库,该国库已于    年    月   日将应退税款               元划到你单位账户。
经办人:                                                                         送(寄)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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