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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2)海域打捞组
  根据监视监测组、科研组提供的有关情况,拟定具有针对性的海洋大型藻类打捞工作方案。根据灾害处置工作的需要,保证每天出动最大规模清理船只参与海域大型藻类打捞工作,出动大型作业船等对外围海洋大型藻类覆盖率较大的区域进行打捞清理,减小重大活动区域的压力。同时,各区市组织船只对本辖区内聚集的大型藻类进行及时的打捞清除。
  (3)陆域工作组
  确定海洋大型藻类的陆上堆积、处置地点,研究确定打捞后的应急处置和综合利用方案,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尽可能多的自卸车、铲车等大型机械,对进入潮间带、岸边的海洋大型藻类进行清运;组织发动全市机关、学校、志愿者及驻青部队官兵对无法实施大型机械作业的场所进行人工清理;对已破坏的岸线景观要及时修复。
  (4)科研组
  组织全国各地的海洋、工程、环境等方面的专家开展科学应对的相关研究,分析评估海洋大型藻类的规模,提供相应的处置技术和方法,提出海洋大型藻类处置的建议、对策,分析评估处置工作需要调用的船舶、车辆规模,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新闻宣传组
  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定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6)重大活动工作组
  做好重大活动参与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按时向重大活动参与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432重大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的应急响应(Ⅱ级)
  接到重大海洋大型藻类灾害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应急预案,指导、部署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监视监测组
  对海洋大型藻类进行及时的跟踪监视、监测,对其漂移动向进行模拟预测,及时提供海洋大型藻类的分布及预报图;对灾害发生海域的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对灾害处置期间的天气、海洋环境要素进行准确预报;为海洋大型藻类处置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2)海域打捞组
  根据监视监测组、科研组提供的有关情况,拟定具有针对性的海洋大型藻类打捞工作方案。根据灾害处置工作的需要,保证每天出动一定规模的清理船只参与海域打捞工作,并出动大型作业船等对外围海洋大型藻类覆盖率较大的区域进行打捞清理,减小对重大活动区域的压力。同时,各区市组织船只对本辖区内聚集的大型藻类进行及时的打捞清除。
  (3)陆域工作组
  确定海洋大型藻类的陆上堆积、处置地点,研究确定打捞后的应急处置和综合利用方案,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组织一定量的自卸车、铲车等大型机械,对进入潮间带、岸边的海洋大型藻类进行清运;组织发动全市机关、学校、志愿者及驻青部队官兵对无法实施大型机械作业的场所进行人工清理;对已破坏的岸线景观要及时修复。
  (4)科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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