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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231监视监测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处处长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科院海洋所、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市海洋与渔业局。
  (2)主要职责
  负责对海洋大型藻类进行监视、监测,分析海洋大型藻类的规模、发展趋势,制作海洋大型藻类分布图、分析预测图,及时发出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报;负责对海洋大型藻类发生海域水质进行监控;负责对海洋气象、海洋环境进行监测预报,提供海上、陆上作业的指导意见;及时协调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沟通相关信息。
  232海域打捞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青岛海事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委、市港航局、中国海洋大学、黄海水产研究所。
  (2)主要职责
  负责海洋大型藻类灾害海域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我市近海、各区市所辖海域的保洁;根据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的具体情况,研究改进打捞清理措施;负责海洋气象信息服务;负责维持海上秩序,保证海上作业正常进行,确保海上作业安全。
  233陆域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建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气象局、市双拥办、市城管执法局、驻青部队等。
  (2)主要职责
  负责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陆域、浅海、滩涂、海水浴场及其他滨海景区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负责组织运力,调度交通;按照藻类处置与保护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处置地点,做好交通管控,加快岸上清运速度,做好集中处置点的次生灾害防范和环境保护工作,维护清运环境秩序。
  234重大活动工作组
  (1)人员组成
  组长:市长助理
  成员单位:重大活动组织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等。
  (2)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定期勘查重大活动区域范围内海洋大型藻类状况,勘查结果形成报告及时上报指挥部,确保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加强与重大活动参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重大活动参与单位通报情况。
  235新闻宣传组
  (1)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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