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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失效]

  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有序组织驻青部队、大中型企业、机关干部、志愿者等参与灾害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处置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1)人员组成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部长
  分管旅游的副市长
  分管科技的副市长
  分管海洋与渔业的副市长
  分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
  海军北海舰队分管首长
  青岛警备区司令员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分管大型活动的市长助理
  市政府秘书长
  市委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市政府协助分管旅游副市长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协助分管科技副市长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协助分管海洋与渔业副市长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协助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的副秘书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农委(农工办)主任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经贸委主任
  市交通委主任
  市环保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市双拥办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市爱卫办主任
  青岛海事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灾害发生区市的区(市)长
  (2)主要职责
  根据海洋大型藻类灾害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全面负责指挥、协调、调度、监督我市近海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人员组成
  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灾害发生区市的区(市)长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调研室、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双拥办、市卫生局等。
  (2)主要职责
  协调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工作;加强指挥部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为指挥部、各工作组、船队、车队、部队等协调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态发展,由应急指挥部组成相关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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