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成立淄博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淄卫字[2009]14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淄博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淄博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肖洪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殷茂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主席
曹家清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李 娟 市卫生局科教科科长
成 员:孟 玲 市卫生局疾病控制与法制监督科科长
李全营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高庆平 市中心医院检验科主任
王 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及重大事项决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
主 任:李 娟(兼)
成 员:陈 红 市卫生局科教科副科长
冯绣云 市卫生局疾病预防与法制监督科副科长
卢艳丽 市卫生局科教科副主任科员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负责收集汇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分布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方案;组织进行全市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人员及职责
主任 委 员:殷茂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
副主任委员:高庆平 市中心医院副主任技师
王 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