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09]23号 HNPR— 2009— 01022)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大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2009年规划建设40个配送中心,新建和改造6000家农家店,农家店基本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农家店经营成本。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推进“万村千乡”市场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扩大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逐步将农家店打造成多功能乡村购物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加快培育和评定一批示范农家店。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大力开展家电下乡工作。落实财政补贴惠农政策,扩大农村家电消费,从2009年到2012年,每年通过全省家电下乡网络实现农村家电销售额30亿元以上。根据我省农村市场实际需求,适时增加下乡商品种类,扩大补贴范围,在已确定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冰柜)、手机四大类商品的基础上,新增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五大类产品。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自行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下乡商品种类和补贴范围。支持我省家电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入全国家电下乡网络,扩大我省产品销售份额。实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旬报制度,及时调度家电下乡销售和补贴兑付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全省统一的家电下乡8855110服务咨询和监督投诉热线,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密切配合,热情服务,周密实施。生产企业要研发生产针对农村市场、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经销企业要简化销售环节,让利于民,切实做好售后服务。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方法,让广大农村消费者得到实惠。
(三)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从2009年起三年内完成县级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促进农村商业有序快速发展。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建立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村双向流通服务网点,加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和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物流配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编制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冷链物流技术培训,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