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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地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保增长保红线决策部署上来,全面领会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全面、准确执行土地调控政策,保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顺利开展。为加强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石华清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三新任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协调各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加强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兼顾,加强沟通协调。各地要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促稳定”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统筹耕地保护、规划计划、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准确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等情况,抓好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政策执行不到位、行动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纠正整改。各市州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工作,配合做好全省的评估工作和专项督查。
  (四)解放思想,着力改革创新。各地要通过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进一步树立新型的土地资源观和管理观,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处理好保增长和保红线的关系,处理好保障服务和保护资源的关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来审视工作,深刻把握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统筹保障和保护的能力。对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推出的改革举措进行跟踪评估,并及时总结上升为政策制度予以普遍推广,要不断总结完善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改革成果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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