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现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当前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一)全市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全市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全市认真贯彻“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整村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为工作重点,同时抓好移民扶贫。我市先后有90个村被省列入整村推进项目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750万元,无偿支持贫困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用于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07年底,初步解决了3.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6万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了扶贫开发的阶段性目标。二是贫困地区的持续发展能力普遍增强。引导和扶持贫困户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种养业,积极倡导投资小、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逐步提高贫困户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使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三是贫困乡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贫困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
但是,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贫困村和低收入贫困人口比例较大。全市共有贫困村79个,占村总数的9.3%。全市还有低收入贫困人口8.48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二是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仍然是靠天吃饭;部分贫困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三是大部分贫困农民文化水平低、科技素质差,缺乏增收致富的技能和手段。
(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以提高贫困群众素质为基础,以增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用新的理念谋划扶贫工作,用新的措施推动扶贫工作,用新的机制提升扶贫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推进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