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政府系统2009年度会议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9〕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为有效精简会议,确保实现省、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今年会议经费零增长目标。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实行州政府系统会议计划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会议。2009年列入计划的州政府系统会议安排75个,单位申报的其余会议并入批准召开的会议召开或由单位自行召开。继续执行“无会月”制度,非紧急情况5月和8月不安排召开全州性会议。
二、严格控制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所有会议必须按批准会议计划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和会议时间。全州性会议凡需要请州级领导出席和需要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州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承办单位必须事先报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请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属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必须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三、严格控制领导讲话。1个会议原则只能安排1位州级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四、严格控制会议材料。会议已印发材料的会后原则上不再发同样内容的材料,会后要以文件印发会上就不发领导讲话材料。
五、改进开会方式。大力提倡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提倡合并相关内容开套会;认真统筹好会议车辆,提高会议效率,节减会议支出。
六、坚决制止会议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质、轮流做东的会议;不准借会议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超标准使用经费和对外、对下摊派转嫁会议负担;不准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加强会议管理和监督。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省、州关于精简会议的要求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会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把关,严格督促各单位执行规定;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组织和经费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