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3月中旬甲型H1N1流感疫情开始在美国和墨西哥等国发生并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后,目前已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病例不断增多。我国高度重视防范和防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防范和防控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截至5月16日,我国内地发现的3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得到及时救治,未发现扩散。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履行职责,积极防范,正确应对,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由于我市地处桂中,人员流动性大,对外交往频繁,将面临着疫情输入的危险,防控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形势更为严峻。为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入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思想,绝不能掉以轻心,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必须立即改进,杜绝发生严重后果。要安排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联防联控,积极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
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卫生、药监、宣传、农业、畜牧、旅游、财政、发改、经贸、公安、外事侨务等部门参加的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按职责认真抓好防控工作,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工作高效,事事有人抓,件件能落实。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做好医疗救治准备的各项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做到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和标本的采集、送检准备工作;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强化疫病防控和治疗措施;做好应急值班,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发现流感暴发疫情,应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置。另外,要继续认真做好季节性流感监测工作。
要建立严格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制度,相关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统一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并按有关程序负责对外发布。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及时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数据,并对病例特征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加强疫情监测报告,认真做好疫情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