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本着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合理有效地运用绩效评估结果。

  (一)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结果,认真分析和查找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评估结果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奖励基金,对绩效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不合格单位,要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把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重大预算项目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五、政府绩效评估的机构及职能

  为加强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省委、省人民政府成立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省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省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和省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各地应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条块结合、覆盖全省的绩效评估工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评估的原则,县级以上绩效评估机构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评估。

  绩效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评估权限制定年度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审定下一级政府、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计划和绩效报告;采取实地考察、专项督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核实;组织服务对象、专家和相关社会组织对政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估结果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将评估结果报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

  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估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绩效评估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与具体指导本地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督促检查纳入评估范围的工作落实情况,综合掌握评估工作动态;受理对评估工作的投诉,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落实党委、政府和绩效评估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