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湘发[2009]10号 2009年4月9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转变 政府职能,加快富民强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 0 0 9年开始,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逐步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核心价值追求的绩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系统全面、科学规范、协调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考评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
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自上而下,逐步推进,到2013年,基本建立湖南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促进科学发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地各部 门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推进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普遍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管理机制逐步形成。
(三)改进政府工作。政府职能进一步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服务人民群众。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