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物流检验组:负责人流物流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加强对通过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及时发现发热人员,设置临时留验观察室,做好相应处置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组: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诊疗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全市流感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家赴疫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质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采购(进口)、储备等专项资金,适时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舆论宣传组: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和联防联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有关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畜牧兽医组:负责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涉及的畜牧兽医工作,收集、整理、上报防控工作信息;负责制定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疫病防控及检疫监管措施;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相关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动物防疫疫苗、诊断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稳定生猪生产。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疫情的宏观形势进行研判,对防控工作及预案提出咨询与指导建议;对防控工作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决策建议及需要自治区支持或关注的科技重点方向;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协商制度。
在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框架下,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联络员例会负责协商解决,重大事项由全体会议商定。